奧运冠军陈梦乒超联赛转会的真实原因,是为休斯顿世乒赛的全面准备。陈梦王曼昱已拿到世乒赛的门票,而孙颖莎还没拿到。陈梦转鲁能同王曼昱会师,是为更好给孙颖莎创造机会,避免三大主力强强对抗,过分消耗精力和体力,陈梦王曼昱有伤病可以战代养。孙颖莎可大展手脚,勇夺入世乒赛门票。加油乒乓健儿!
是世界足坛的转会制度合理,还是NBA的交易转会制度更合理?
没有最合理的转会制度,只有最现实能具备执行力的转会制度。
题主“说世界足坛的转会制度合理,还是NBA的交易转会制度合理”?
其实这并不是因为足球运动和篮球运动的区别,而是因为世界足坛和NBA的各支球队的所有权根本就不一样罢了。
在主流足坛,比如说欧洲足球五大联赛,采取的是“转会”的形式来进行球员交易。
如果该球员没有合同在身,那么可以以零身价自由转会新东家。
如果球员还有合同在身,那么就得由双方俱乐部协商,通过转会费来运作。
当然,转会费谈妥之后,还要球员同意自己的新合同,才可以转会,不然要是新东家给你开出一块钱的年薪,你怎么可能转会呢?
而还有一种,就是砸违约金转会——但无论哪种方式,球员本身的意愿都很重要。
NBA是采取“球员交易”的方式来转会,不过这跟NBA的性质有关。
NBA相对比较封闭,内部又是一个整体。
这样说吧,NBA旗下的几十支球队,是隶属于同一个企业。
就是说NBA球员交易,更类似于公司内部的“人事调动”,从同公司的一个部门调到另一个部门,确保该公司各部门都有高手,所以不存在“转会费”或“解约金”的一说法。
而足球联赛的不同俱乐部,并没有隶属于同一家企业,各自的俱乐部都是各自独立的实体,所以上级的单位无法强制要求球员之间进行流动。
球员要如何流动?要花多少钱流动?这更多是来自于不同俱乐部之间的协商,所以有“转会费”这回事。
NBA组织一家独大,所以用球员交易的方式,可以让NBA内部的球队之间实力更均衡。
不同足球联赛之间的人员流动量比较大,没有哪家联赛是一家独大,而且联赛主办方对于各足球俱乐部并不具备所有权,所以五大联赛更适合“转会”制度。
归根结底,这是NBA和五大联赛俱乐部所球队所有权的区别所造成的。
你觉得五大大联赛可以参考NBA的球员交易制度吗?欢迎一起讨论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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