联盟有必要为罚球不好的中锋们买单吗?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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近日,联盟出台的新规引起了轩然大波,原先规定只有第四节最后2分钟不允许对无球人犯规,如今将范围扩大到每一节的最后2分钟,并且,为了防止有球队钻空子,利用规则漏洞,联盟出台了较为细致的规定:如果跳到对手的背上,那么将会被自动判定为恶意犯规——在之前发生这样的情况,裁判则需要回看录像。从表面上看,这项新规的出台可以让比赛变得更加流畅,观赏程度大大增加,同时罚球不好的中锋们也能够避免被对手送上罚球线,但于情于理,这项规定的出台都是不合理的。
罚球作为一项篮球运动员必备的基本功,就像控球、投篮和传球一样,是每一名职业球员都必须学会的。但这些大个子们——罚球不好的球员基本上只有大个子——从小并不注重基本功的练习,而是凭借身体素质称霸内线,即便打到了规则较为成熟的高中联赛甚至大学联赛,他们在内线的统治力也足以抵消罚球线上的疲软,在这种情况下,他们更加厚此薄彼,加大了力量练习,上肢力量越来越强,投篮也变得越来越差。
以往联盟出台新规,往往都是为了限制球星们的发挥,比如麦肯和张伯伦的统治力逼得联盟一次次加宽三秒区的距离、巴克利的疯狂背打让联盟不得不出台背身5秒的规则、乔丹超强的个人单打能力让联盟出台“反孤立单打规则”等等,但如今联盟居然为了“保护”不会罚球的巨人们选择限制砍鲨战术,令人难以理解。前文已经说到,罚球作为基本功,是这些球员们应该学会的,而不是联盟主动修改规则,有句话说得好,人应该去适应生存环境,而不是环境来适应人类。
当然,联盟修改规则固然有了增强比赛观赏性方面的考虑,但这样的考虑,真的足够合理吗?从各支球队的角度来讲,为了秉承体育精神,他们的目的应该是在规则允许的范围之内去全力争胜,而不是为观众奉献一场精彩的比赛,NBA出台的此项规则固然能够为他们吸引观众,增加比赛的观赏性,实现利益的最大化。但若长远来考虑,对篮球发展是不利的。在波波维奇将砍鲨战术运用的炉火纯青之后,此战术就得到了广泛采用。
虽然这样的战术影响了比赛的流畅,但并没有违背这项运动竞争的本质。经常能听到这样的吐槽,球迷们周末在家看球,就看了球员罚球训练。没错,NBA是一个商业联盟,他们有自己的商业链,正是背后的无形手在操纵着,让比赛变得如此精彩,每个赛季都有许多令人血脉喷张的绝杀镜头和大逆转,而乔丹、科比、詹姆斯、库里这样的超级球星就像传承一样,联盟的“造星运动”取得空前的成功,许多青年才俊的出现让联盟不至于出现人才断层。
即便是以前的规则中,比赛最后2分钟不允许对无球人犯规,实际上也最大程度上保证了比赛的观赏程度,假如中锋们在最后1分钟罚球连续打铁,那么以前理论上无法追上的比分都很有可能成为现实。但此次延长到每一节的最后2分钟,的确有点矫枉过正,商业联盟是商业联盟,但篮球还是应该更纯粹一些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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